close


事隔好幾年了,我才有辦法再提起你。

我們曾經是戰友,在社團裡面一起奮鬥,看著為賦新詞強說愁的作品一一出現,那都是共同努力的見證。

周圍的人都說我們曖昧,或許交往,或許暗戀,都被堅定否認了。我知道你心裡還有她,而我的心裡有你,你知道、我不說。

離婚之後,我帶了兒子和你約在台北見面,那天你說要請我吃飯,我不懂為什麼。閒聊時,我發現我們之間的感覺已經越來越遠,我不再是你認識的那個樣子,你也不再是。

你問我:「所以學姐問你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時候,你怎麼回答?」
我燦爛微笑:「當然沒有啊!你又不可能考慮我。」

氣氛微妙地轉變了。

你客氣禮貌地送我上火車。我以為我找回你了,但實際上並沒有。你捎來一封信,要我自己獨處時看。

看完信之後,我把它撕了粉碎,扔進垃圾桶。裡面絲毫沒有提及任何感情的事,你只告訴我當初接近我的原因是同情。

我,不需要同情!

屬於你的回憶,我燒了,和那些親筆寫的信一起在大火裡面跳耀直到無力癱軟,灰燼冷卻的速度像我的心。

再回憶你,還是稍微痛苦的。

曾幾何時,我已經可以站在旁觀者的立場,看待自己經歷痛苦與喜悅並存的矛盾,然後靜靜地體會這份情緒,直到感覺漸漸褪去,回歸平靜。

那天,我們在台北相見,卻無緣再見。

紫鵑,此生不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