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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隔好幾年了,我才有辦法再提起你。
我們曾經是戰友,在社團裡面一起奮鬥,看著為賦新詞強說
周圍的人都說我們曖昧,或許交往,或許暗戀,都被堅定否
離婚之後,我帶了兒子和你約在台北見面,那天你說要請我
你問我:「所以學姐問你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時候,你怎麼回
我燦爛微笑:「當然沒有啊!你又不可能考慮我。」
氣氛微妙地轉變了。
你客氣禮貌地送我上火車。我以為我找回你了,但實際上並
看完信之後,我把它撕了粉碎,扔進垃圾桶。裡面絲毫沒有
我,不需要同情!
屬於你的回憶,我燒了,和那些親筆寫的信一起在大火裡面
再回憶你,還是稍微痛苦的。
曾幾何時,我已經可以站在旁觀者的立場,看待自己經歷痛
那天,我們在台北相見,卻無緣再見。
紫鵑,此生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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